美国婚姻绿卡申请真的只是填表这么简单吗?
近年来,移民局对婚姻绿卡的真实性十分重视。他们在审理婚姻绿卡时十分严格,不但要求申请人提交足够的婚姻真实性证据,还会考察申请人过往的非移民签证申请历史,及在美国是否有任何违反移民法的记录。
例如他们会查看申请人过往申请旅游签证所递交的材料,是否曾把“未婚”的婚姻状况说成是“已婚”以便更有可能获得赴美签证,或在美国拿学生签证时是否有过非法打工的行为、或是否有“挂学校”但实际没有上课的行为等等。
奥巴马在任时期,移民官对上述问题一般都不会过多拷问或追究这些细节,而是将重点放在考察婚姻关系是否真实上面。这种做法造成不少婚姻绿卡申请人认为“只要婚姻是真实的,婚姻绿卡就是填一下申请表就完事了。” 这种思想在现阶段移民局各项审查日益趋严的形势下是很危险的,很可能会因为对移民法的误解给自己将来的绿卡申请道路埋下不少雷。
美国永久居民卡(United States Permanent Resident Card),亦称作绿卡(green card),曾经由美国移民暨归化局(INS)负责发行。后来该局被合并进了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下属的公民与移民服务署(BCIS),其职能亦由该局替代。在合并后不久,BCIS被改名为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
正在申请绿卡期间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取得两项重要的许可证件。
其一为授权就业卡(EAD),这种临时工作许可证允许该外国人在美国获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