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40的加急审理原本只在部分移民类别中实施,美国移民局自去年发布扩大加急审理实施范围后,加急审理的扩大一直在分阶段进行。
1月12日,移民局正式公布EB1-下的E13和和EB2下的E21签证类别的140加急审理。
不同于之前的阶段,这次的加急审理可适用于之前已经提交过的申请。不管是新申请者还是已经提交过的申请,需要填I-907表。
开始接受I-907表的日期:2009年1月30日。
另外,移民局将在3月实施F-1学生的OPT加急审理,以及STEM OPT的I-765延期申请加急,4月将扩大到所有留学生。移民局将在2月公布具体的可接受加急审理的日期。
刘女士和孩子是由刘女士丈夫为他们申请的IR1+IR2,近日来,他们终于等到了美国领馆面谈阶段。面试前,刘女士和孩子也准备了充足的准备工作,面谈的过程也很顺利,但是却最后只有刘女士拿到了移民签证。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在面谈过程中国签证官得知孩子是刘女士与美国公民的婚生子,符合条件为孩子申请CRBA。因此领馆没有给孩子印发签证,而是让刘女士带孩子去办CRBA同时办理美国第一本护照。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情况下孩子拿的是移民签证,什么情况下孩子需要办理CR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