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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I-751申请批准了怎么办?

由于I-751平均审理时间是18个月,在这个漫长的等待期间,有些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已经有了变化。曾有客户咨询美国签证找大鹤,她在I-751pending期间发现先生出轨,于是申请了离婚,但由于没有及时向移民局通知自己的婚姻状况,她的I-751在她离婚后的2天批准了。也就是她的I-751联合申请在她离婚后的两天批准。她很担心自己申请公民的时候会出现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办。

像这样的情形,如果申请人忽略这个问题不处理,在申请公民的时候移民局会认为她没有有效的绿卡身份,因为她在申请I-751的时候向移民局提供了假信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是申请人在收到批准书后的30天内向移民局申请重开案件,在之前的I-751重新打开后,向移民局申请I-751豁免,告知移民局双方已经离婚。

父母离婚后绿卡申请还有效吗?

问题、大鹤您好!我的生父同我的生母离婚后,带我来到美国旅游。在美期间他遇到一个美国人,同她结婚后,继母为生父和我申请了绿卡。我们正在等待面试通知。这时生父和继母的婚姻出现问题,目前他们在做婚姻调解。我的问题是,如果婚姻调解不成功,最终他俩离了婚,我继母为我报上去的申请是否也作废?

美国签证找大鹤解答:你继母为你的生父的申请将作废,为你的申请可以不作废,但前提条件是你必须保持正常的继母-继女的关系。有三个移民上诉机关的决定先例是: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一经建立,不因继父母和生父母的婚姻的破裂,乃至离婚而失去。同样你的继兄弟姐妹与你的关系也不丧失。曾有一个案例就是美国公民继母在为继女申请过程中过世,但她的女儿,也就是申请人的继姐(step-sister) 仍然可为她申请F-4类的绿卡。